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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直在思考一件事,
什麼叫做「有教無類」?

我明白身為教育工作者,自然應當將每位孩子視為理所當然的教學對象。
不分男女、財富、能力高低、家庭背景...

但,是不是有個選擇權是該建立在「值得與否」的條件上?

我很願意為過動兒或自閉兒等特殊生付出心力,
家裡經濟優劣也不是我篩選學生的門檻。

唯一讓我覺得心有餘力不足的是遇到不願意放手的家長。
假設家庭教育的觀念有一些不足,我總希望能在這裡把對的事情教給孩子,
讓她傳達回去,然後用我微薄的力量,去分享我認為對的事情。

可是前提是爸爸或媽媽得願意放開將孩子保護得太好的手,
願意將孩子其中一隻手借給老師。

這樣我們在孩子的教育路上才能是夥伴,
而不是我看著妳牽著孩子,像個路人。

當發現溝通越來越搭不上邊,
感受到家長需要的是一個保母而不是老師時,
我開始灰心,覺得不值得。

同樣的時間和心力,應該花費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對於孩子,也開始會出現不夠客觀的判斷,
不是連帶效應,而是什麼家長自然就會養出什麼樣的孩子,
孩子身上充斥著父母影子,很難忽略不去看。
我對孩子最單純的教育基點也建立在跟原來完全不同的點上。

怎麼繼續?

至於這位媽媽,或許得讓她到其他地方試試,
可能將來她會碰壁,會發現外面不見得適合孩子;
也可能她找到一個可以符合她要求的好所在,我樂觀其成。

重點都是,我們不要耽誤彼此的黃金時間。

我無法勉強自己去貼合對方太過的精緻要求,
其他孩子也是我重視的一環。

所以,考慮再三之後,對不起,我只能選擇放棄。
不適合的無法強求,我不是營利單位,不會為了賺錢而泯滅自己的夢想與志氣。

也許這樣做不到有教無類,但我無愧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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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moon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