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所說的瘋狂是指兩件事情。

A. 瘋狂的想你。
B. 瘋狂的想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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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是染了什麼毒,
在58天之前,我並沒有這麼發狂的想你。

再怎麼想,也不至於反覆聽著五月天,
反覆的冒出你的所有畫面。

我似乎沒有這麼迫切的想念過一個人。

那種迫切是下一秒若能見到你,
我可以什麼都不要。

這是不是很crazy?

當我開始聽起熟悉的旋律,
開始對吉他迷戀,
那就是我想你的時刻。

我自己都覺得有點過頭了,誇張了。
然而止不住。

這到底是什麼毛病?

但是我真的可以花一整天的時間來想你,
僅僅想你。

這是種瘋狂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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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瘋狂的想放棄學校。

因為我不知道為什麼要上學。

沒有讓我感到有興趣的課程,
沒有我願意花時間坐在那裡認真聽的課。

光是想到之後一切學分的林林總總我就想砍了自己。

我為什麼要因為你們這些陳舊的腦袋,
浪費時間在這上面啊?

你們不會了解的,我想學的還太多太多。
我並不想因為一個語言花掉我五年的光陰,喔不,也許是六年。

走著別人都踏過的路途,
不是我要的。

我只是想要自己的人生,
要唸不唸都取決於我。

就算我之後因此得到報應,
我也心甘情願。

我也不相信我不把這五年讀完,
就一定會怎麼樣。

儘管這世界現實的令人厭煩,
我還是覺得,路是人走出來的。

反正這世界早就沒有規律了不是?

誰規定一定要什麼大學畢業才會有工作才會比較輕鬆?

那就不會有他媽的那麼多大學生失業了。

既然現象證明了這個定論的失敗,
我能不能用自己的方式去改變不可能的任務?

好啦,我知道你們都覺得我瘋了。

瘋了就瘋了阿,
反正台灣還有幾個正常人??
我就不相信那些坐在補習班裡盯著黑板用力抄筆記的人,
腦袋就一定是正常的...

好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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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moon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