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愛戀,依戀,眷戀。

有什麼分別?

當你被某人吸引著,然後迷上他的笑容和身上的香味,開始想要擁有他時
你就吃了『迷戀』這顆糖。
有點像是優格糖般酸酸的,但是又酸得很甜蜜。

當你開始在意他的一舉一動,情緒總跟著他波動,開始會為他心痛,
嘴裡的糖轉變成『愛戀』的味道。
像是吃傻瓜糖,一不小心咬開可能是極酸的刺激等著你。

當你已經依賴著他,在他面前示弱,不苛求什麼,只希望有他在身邊,
『依戀』已經充斥著你的味覺。
有點可可的濃意,化解掉所有不安的情緒和猜忌。

當你已經不論結局如何,只是懷念著所有一切有關於他的美好,僅存一點貪求時,
剩下的就是『眷戀』了。
感覺好似北海道的牛奶糖,你很難去忘記那種香醇的味道,因為也很難散開。

而你說你對我是眷戀,因為這是最嚴重的戀;我說我對你已經到依戀,因為我慢慢在依賴著你。
你馬上回我,早知道你愛我比我愛你多。

那又怎樣?

我們是相戀,就好了,不是喵?

(最近詞窮的很厲害,還有一種是愛到很瘋狂,佔有慾很強的,但是我忘記叫什麼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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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moon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