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後的時刻你不斷探測我的心意。
我真的只想說,太早太快了。
有時候,動心和有感覺,並不是決定是否能在一起的唯一要素。
太快陷入,是一種迷思和迷盲。
我一直都認為,很快的說喜歡我,是一種膚淺。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我"。
我甚至都還沒表現出50%的模樣,
你怎麼知道你喜歡的我是什麼樣子。
我可不要等戀愛之後,才聽見你說:『妳變了』或是『早知道妳是這種人...』
天曉得我沒變我也沒有要隱瞞什麼。
了解一個人本來就需要時間。
我也受夠了等到後來才發現對方有自己無法忍受的缺陷這回事情。
我這麼說不是逃避,我很認真。
我想你也不希望我隨便到,只要有一點感覺就能跟人在一起吧?
So, 請保持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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