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師們在玩"三個選項"的遊戲,
就是讓Eric,這個屢勸不聽的孩子選擇他要:
1. 叫男警察來抓他。
2. 叫女警察來抓他。
3. 直接到派出所。
很好吧?有給他選擇權耶~
Annie更好,
還挑了三個派出所讓他選,
不論他喜歡哪一間都可以喔。
結果,這個事件就引爆了老師們不斷提供三個選項給學生的遊戲。
還真是玩不膩!!
不過,我都叫我媽扮演女警了((也不是演啦,她算女義警嘛~))
她居然給我裝什麼好人!!
一點脅迫性都沒有。
喔,我一直想打那天吃火鍋的情況的文章,
可是我一直好懶惰。
最近上課有點累,孩子們好吵。
我想想下次可以給她們什麼三個選項好了....
p.s. 我剛剛發現我標題沒打複數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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