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都說我對男人不挑,
可是靠感覺就是最嚴厲的條件。

當感覺沒辦法滿溢,我還真的會從其他方面去考慮。
((隨著年紀增長,面對愛情會加入很多現實面的考量= =))

慢慢我發現,我喜歡有才能或是部分讓我可以迷戀崇拜的點的男人。

Ex:五月天阿信。((每次看他唱歌我真的會有feel到不行>///<))
       羅志祥。((他的幽默感真的讓我五體投地XD))
       羅南。((你說說,他那副有磁性的嗓音,能不讓我心迷喵~"~))

後來,我回想以前自己喜歡過的人,幾乎都有我說的point。

你身上天生的貴族氣息;
你溫柔的聲音和莫名的氣勢
你那種什麼遊戲都玩不倒你的聰明;
你拍照時的認真專注;
你彈吉他時的power和熱情;
你........................((暫時想不到))

即使我有想離開的念頭,
只要想到這些好的地方,
都能讓我想多留戀一會兒。

有時候,不用真的很有什麼霸氣,
只要有能讓我崇拜的點,
即使個性溫溫的,我也能興起想追逐的感覺。

如果啊,如果,真的有人想要和我在一起。
與其追求我,不如想辦法讓我追求你。

我只會對自己想要的東西,捨不得放手而已。

((最近寫日記的成分變少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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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moon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