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昨晚睡前想的,現在有點忘記當初想打什麼ˇˇ

但是我知道我只是要說,

『人的執著,無藥可救。』

對某件事、某個人、某段回憶產生執著不是一種病,
只是如果真的發作起來,像毒癮。

我想,有時候對於我自己的執著,
我給他昇華的另一種說法。

叫做『執迷不悟』。

而我什麼時候才能從對這份追求的狂熱中跳脫?

而你,也能不能放棄對我們過去的沉迷,放棄執著?

((最近很愛打類似小品的長度的文章ˇˇ我的流水帳已成歷史了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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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moon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