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接到以前做電話行銷的客戶來電。
還在搞不清楚狀況的時候,
就聽見對方懇求我借他五分鐘。

想想,反正沒差。

原來是這個男人失戀了說。
恩,七年,真是過敏的數字。

原來女人也有七年之癢?!

總之,他說了好多好多,
蠻佩服他可以這麼真誠的把感覺說出來。

還是因為我們等同陌生人的身分讓他反而很自在?

故事很像歌詞情節,
大概就是女生說分手,然後男生看女生手機才發現女生喜歡上自己的朋友。

什麼芭樂故事,還是演不膩。
看來蠻多人遇到這種鳥事。

這男人說他哭阿求阿,甚至一度想不開,都挽回不了這女生。
我想也是,挽回得了才有鬼。

分手了,何必把自己的痛苦加諸在對方身上?

當然,造成自己痛苦的人是她,她是該有承擔的心理準備。
可是,究竟是何必呢?

說一句實在話,對方跟著你難過、有罪惡感,也只是在你哭給她聽的那一霎那而已。
事後,她依然沉浸在新的愛情中。

我當過被丟下的人,也當過丟下人的人。

兩方的心情,我都能了解。

我當然曉得相戀七年,突然從生命中被抽走什麼東西,那種感覺很難受。
我當然也能體會想讓對方知道自己有多愛她卻不能說的感覺有多悲慘。

可是,親愛的,
為什麼要刻意把自己丟入那種情緒呢?

整天想著為什麼她可以輕易放開?為什麼她可以那麼快愛上別人?為什麼她不是選擇比我好的男人反而選了一個王八蛋?
為什麼她不愛了?

傻子,不愛就是不愛了。

所有的為什麼都只是來自於,"她不愛了。"
就像當初她愛上你也是沒什麼理由一樣。

早在開始的時候,你怎麼不想:她為什麼要選擇我?她為什麼會愛我?她為什麼不選一個比我好的?

人都會鑽牛角尖。
低迷的情緒,都是自己帶來的。

當一切歸零的時候,那代表你還有無限個未來等你重新堆砌。

你就像一個新生兒,全部從頭來過。

很費力,但是你卻多了一次重新的機會。

有時候,有些人,有些事,是即使失去了,卻也無法歸零,也無法重新。

如果你發現你過去的生活中都是以對方為目的,
做什麼都是以她為中心。

那剛好,現在你可以做你自己。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至於自己的難受就暫時當作苦肉計,
先學會成全,學會好聚好散。
也許對方會回頭,選擇回到你身邊。

慢慢的,你就會發現其實她回不回頭對你而言已經無所謂了。

因為你再也不care她的感情,純粹只是認識很久的老朋友而已。

任何事情都是殘酷的,當對方不愛就是不愛了的那一刻。

上一集敗犬女王中,風信子的答案很好。

"To rise from the dead."

置死地而後生。

誰不是這樣呢?

所以,放棄那些bad mood吧!
好運才會跟著來喔。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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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moon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