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確很難忘記。

有些時候,不能說是忘記,只是塵封而已。
甚至突然想起,會想大哭,會想大笑。

即便如此,我們還是稱為遺忘,
好聽一點,是淡忘。

不管和某個人分開多久,
只要身邊有著別人,
腦袋就會被塞得很滿很滿,
於是,就再也沒有多餘的空間回憶過去的種種點滴。

對於那些,被遺忘的人們,
是不是不公平?

或許他們還牢牢的把你惦記。

可是,不能怪罪這些,選擇遺忘的人們。
我們只是,不停留罷了。

我們,只是沒有空閒去感受中間的差別。

哪一天,我們也是會被遺忘的吧?

那些,現在被遺忘的人們,總有一天會放棄想念。
結果,想起過去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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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moon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